正常貨架陳列的二十項標準
1、所有商品與層板之間保持二指高的寬,將多余空間留在下層,;
2、商品陳列規(guī)則是按照品牌、顏色深淺,、價位高低的原則,同一系列的商品陳列以從上到下,、從左到右為順序,,從小到大歸類陳列;
3,、商品面位(有中文說明的一面)朝前,,陳列整齊,貨量充足豐滿,;
4,、貨架上清倉售賣完的商品要拉臨近商品補全空余排面;
5,、缺貨商品要標11,、 出暫時缺貨標簽,并注明缺貨日期和到貨時間,;
6,、貨架上不能有殘次、過期的商品,;
7,、所有的缺貨要保持空位,不能用其它商品填充,;
8,、確定的商品面位陳列,不能私自改動,, 如有特殊情況,,須有店長簽字同意方可整改;
9,、商品的單品面位至少保持在18cm—20cm,;
10、特賣商品是因貨架銷量滿足不了顧客的需求而特別陳列為端架,、堆頭的商品,;
11、商品在貨架上的陳列必須符合商品分類的原則,;
12,、特賣商品是應季性強,,貨量充足,價格低,、毛利高的商品,。
13、一個堆頭原則上陳列一種單品,,最多不34,、 超過兩種,且價格低的商品陳列在最前面,;
14,、堆頭陳列的商品高度應在1.4m左右;
15,、堆頭要和前N架對齊,,主通道陳列的堆頭應成一條直線;
16,、清倉,、負毛利商品不宜做堆頭商品陳列;
17,、堆頭陳列的商品要有卡板(棧板)墊底,, 商品不能直接接觸地面;
18,、 堆頭陳列的罐裝商品碼放不超過二層,, 紙箱正面朝上,兩箱之間不能留空隙,;
19,、堆頭陳列的商品應與卡板尺寸為準,不能超出,;